2015年度公司先进个人、集体评选落定
作者:高玉妹 日期:2016-01-11
1月8日下午,根据公司第29号《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度年终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先进工作者具备条件: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,组织纪律观念强,自觉服从各级部门的领导和管理;作风正派,遵纪守法,刻苦钻研业务,在本年度中工作表现突出、业绩优秀;综合考核得分达85分以上;先进个人评比不局限于公司合同制职工,包括在利越集团工作的所有人员。本年度在利越集团工作满10个月以上,请假不超过公司规定的10天(项目部不超过40天)以上;本年度有调动的人员,在工作时间较长的单位中参加评比。先进集体具备条件: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;团结协助,工作高标准、高质量,办公缜密细致,未出现造成不良影响的工作失误;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,发挥模范作用,全面完成全年工作(生产)任务,经济效益和各方面水平处于领先水平;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、公益和集体活动。 经过公司员工投票,选出集团先进个人3名:陈蓓艳、许丹、葛浩亮。市政园林先进个人3名:马旭阳、厉浩江、卢锦珠。外派财务先进个人1名:楼羽飞。 先进集体2个:法制审计部、财务核算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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