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7省道路面一标段工地试验驻点通过备案核查
作者:胡玉兰 日期:2016-01-05
2015年12月30日,由金华市工程质量监督站、试验检测专家组成的核查组,对我检测公司设立的S310(37省道)东阳李宅至义乌青岩刘改建工程(东阳段)路面施工第LM01标段工地试验驻点进行现场核查,根据《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》、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》等文件要求,分别对工地试验驻点的工作环境、人员、仪器设备等进行核查,详细查阅了试验室档案、仪器设备检定、检测人员档案等资料,并对试验检测人员进行现场考核。
经核查,核查组认为工地试验驻点满足各项要求,工地试验驻点备案材料齐全,检测人员数量满足要求,仪器设备齐全、规范,试验室布局合理,均可以在规定的参数范围内进行试验检测活动,并对下一步工地试验驻点开展工作提出相关要求和指导意见。
